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日期:2009-6-1 9:25:21 点击: 责编:政务信息化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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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5]26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秦政[2007]40号)文件精神,系统地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和发展,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通过媒体公示,将我区的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海港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海港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海港区老二位饺子制作技艺
2、海港区许同清(伍头)唢呐
3、海港区木刻粘贴版画手工技艺
4、海港区北港镇桲栎叶饼制作技艺
5、海港区铁旦子唢呐
6、海港区海阳焖子制作技艺
7、海港区海阳白腐乳制作技艺
8、海港区周氏剪纸手工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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