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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定全区卫生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

       二、重点抓好城乡医疗卫生工作,大力加强和巩固初级卫生保健;

       三、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全面管理,负责辖区内100张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的审核、登记和审批工作。

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严格管理我区医疗市场,查处非法行医,打击不法分子,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稳定;

       四、对辖区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实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等医疗救护工作的协调和支援;   

       六、负责全区内卫生事业费及公费医疗的计划、审核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承担全区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八、负责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九、负责对公民进行健康教育及改水、改厕、灭鼠等项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的医学学术团体及协会、研究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下的海港区红十字

会组织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