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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5/8/11 9:51:30 次浏览 分类:政府公告    来源:本站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划定了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种植作物的陡坡地主要分布在驻操营镇、北港镇、石门寨镇、杜庄镇。

二、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可到海港区水务局查询。

、本公告自202583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秦皇岛市海港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2.秦皇岛市海港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2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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